外國公司來台灣投資: 公司登記、會計、稅務及薪資處理服務

台灣與中國的稅收協定

聯絡人: 蘇玉燕 副總經理
電話 : +886-2-2717-0515 E104
手機 : +886-928-486-835
Email :tpe4tw@evershinecpa.com

各國DTA零扣繳稅率豁免申請服務

CN-Q-10:
中國母公司在台灣是否可以依DTA申請沒有常設機構(PE)下零稅率?

CN-A-10:
可以,但沒有生效。
2015 年 8 月 25 日,中國與台灣簽署了《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和加強稅收合作協定》(《海峽兩岸稅收協定》)。
無生效。

CN-Q-20:
中國母公司在台灣設立了台灣子公司,中國母公司替子公司服務收入能否申請零稅率?

CN-A-20:
無生效。

CN-Q-30:  
台灣依DTA沒有PE下零稅率申請的程序為何?

CN-A-30:
無生效。

CN-Q-40:  
中國母公司有台灣來源所得的各項所得扣繳稅率為何?

CN-A-40:
一般來說,台灣居民向非居民服務提供者(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支付服務費用,
如果支付構成 TSI,則需要按 20% 的稅率預扣所得稅。
所得稅法第 8 條和台灣來源收入(TSI)指南第 15-1 條,在台灣沒有常設機構(PE)的外國公司須繳納預扣稅。
對第15-1條的修改採用認定利潤率法計算預提稅率。
預扣稅率 = 推定利潤率 (*) X 貢獻率 (**) X 20%
* 推定利潤率可從會計記錄或類似合同或行業可比中獲得。
** 貢獻率必須由 COA 或類似批准的合同證明或 100%。
所得稅法第25條之1,凡從事規定業務且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性企業,可以按照下列認定利潤率計算預提稅稅率。

外企業務 推定利潤率 (A) 預扣稅率 (B) 適用預扣稅率 (A X B)
國際運輸業務 10% 20% 2%
施工承包 15% 20% 3%
技術服務 15% 20% 3%
機械設備租賃 15% 20% 3%

經稅務機關批准,例如200萬新台幣的技術服務費將產生30萬新台幣(新台幣200萬X 15%)的視為利潤,
因此預扣稅金額為新台幣6萬(新台幣30萬X 20%)或(新台幣2百萬 X 3%)。
如果未獲得批准或稅務機關拒絕申請,預扣稅為 40 萬新台幣(新台幣 200 萬 X 20%)。

一般來說,這些是預扣稅率,適用於與台灣沒有雙重徵稅協定(DTA)的國家。

No. 付款類型 台灣稅率 備註
1 營業利潤 (有 PE) 20% (Max) 可以適用第15-1條或第25-1條的認定利潤率
2 股息 21%
3 利息(貨款) 20%
4 特許權使用費 20%/0%
5 技術服務 3% 適用第 25-1 條規定的認定利潤率 10% 或 15%
6 專業服務 20% (Max) 可以適用第15-1條或第25-1條的認定利潤率

台灣中國税收协定概要

2015 年 8 月 25 日,中國與台灣簽署了《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和加強稅收合作協定》(《海峽兩岸稅收協定》)。

常設機構

常設機構 (PE) 是指固定的營業場所,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管理辦公室
*分行
*辦公室
*工廠
*工作場所
*在中國境內從事超過12個月的建設工程或者超過183天的勞務,構成常設機構.

預扣稅

No. 付款類型 台灣稅率 適用稅率
1 營業利潤(無PE) 0% 0%
2 營業利潤(有PE) 20% (Max) 20% (Max)
3 股息 21% 21%
4 利息(貨款) 20% 20%
5 特許權使用費 20%/0% 20%/ 0%
6 技術服務 3% 3%
7 專業服務(個人) 20% (Max) 20% (Max)

*《海峽兩岸協定》第2條第 (2) 款規定,台灣不得對中國企業取得的營業利潤徵稅,除非該利潤歸屬於位於相關領土內的常設機構

*《海峽兩岸協定》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台灣居民企業向中國居民企業支付的股息,徵收的稅款不得超過總額的5%(持股超過25%)或10%(其他)股息。

*《海峽兩岸協定》第5條第2款規定,利息(不包括豁免利息)的受益所有人為非居民的,應在其產生的領土內按不超過利息總收入的7% 的稅率徵稅。

*《海峽兩岸協定》第五條第(三)款解釋說,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就著作權、專利權、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的使用權或使用權而支付的費用。商標權、設計或模型、計劃、秘密配方或製造程序,或與工業、商業和科學經驗相關的信息。它不包括為使用或使用任何工業、商業或科學設備而支付的費用.

*第 5(7)(1) 條由具有獨立性質的個人提供的專業服務或其他活動。除非中國居民在台灣有固定地點或在台灣逗留 183 天或以上,否則台灣公司不得為中國居民提供的專業服務納稅。獨立的職業包括醫生、律師、工程師、建築師、牙醫和會計師。

消除雙重徵稅

《海峽兩岸協定》第九條規定,通過允許向本國居民領土提供稅收抵免,消除雙重徵稅。其應在首先提及的領土上對該居民徵收的稅款中抵免。但是,抵免金額不得超過首述領土內的稅收金額。

信息交流

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取得的任何信息,均應按照該方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的信息予以保密,僅可提供給核實、收集、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稅種(稅目)的行政減免。

各國DTA零扣繳稅率豁免申請服務

**請注意下列事項:
以上內容為永輝研發及教育中心於2021年10月摘要。
隨著時間的推移,法規可能會發生變化,不同情況下會採用不同的選擇。
所以在選擇選項之前,請與我們聯系或諮詢該領域您信任的專業人士。

聯絡我們:

台北永輝協同網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永輝啟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378號6樓
捷運文湖線南京復興站,兄弟大飯店附近
聯絡人: 蘇 玉 燕 協理
電話:+886-2-2717-0515 分機:104
電郵:sales.taiwan@evershinecpa.com

全球永輝服務據點參考資料:
永輝100%子公司:

永輝總部臺北永輝廈門永輝北京永輝上海那靈深圳常新紐約永輝加州永輝德州永輝鳳凰城永輝、東京永輝、首爾永輝河內永輝越南胡志明曼谷永輝新加坡永輝吉隆玻永輝雅加達永輝馬尼拉永輝墨爾本永輝澳洲雪梨新德里永輝印度孟買法蘭克福永輝巴黎永輝倫敦永輝、 多倫多永輝

其他已提供中文化服務城市:
高雄、香港、深圳、東莞、廣州、清遠、永康、杭州、蘇州、昆山、南京、重慶、許昌、青島、天津、澳洲雪梨、吉隆玻、印度其他2城市、越南胡志明、德國其他2城市、巴黎、阿姆斯特丹。

永輝潛在可服務城市 (2個月籌備期):
我們為IAPA會員所,總部在倫敦,全球300個會員所, 員工約1萬人。
我們為LEA會員所.總部在 美國芝加哥,全球600個會員所, 員工約2萬8千人。
Evershine is local Partner of ADP Streamline® in Taiwan.

請用下列電郵與我們聯繫: HQ4TPE@evershinecpa.com

台灣薪資與考勤作業服務

evershine-img3

符合勞動法規,稅務法規。
提供人事基本資料維護,薪資資料維護,薪資計算,薪資支付,薪資查詢等作業服務。
*台灣薪資法規地圖 請點擊
在考勤作業方面服務態樣 :
F: 使用永輝考勤系統完整模組,包括:請假,加班,排班,GPS打卡。
B: 貴司提供請假,加班,排班及打卡資料,永輝產生交叉比對報表給貴司。
*台灣勞動管理QA 請點擊